关于评选2021年赫尔森奖学金奖教金(康复学院)的通知

作者: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/11/30 12:09

为激励在校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康复学院发展,不断提高康复学科的科研教学实践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在上海健康医学院康复学院特别设立“赫尔森奖学奖教基金”,现将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一、推荐名额

奖学金:不超过44名(一等奖8名、二等奖16名、三等奖20名)

奖教金:不超过8名(科研奖2名、教学奖2名、管理奖2名、贡献奖2名)

 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奖学金评选条件:

1.申请赫尔森奖学金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1)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
(2).在校学习期间学习认真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志愿服务、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突出。

(3).关心集体,热心助人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。

2.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以下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:

(1).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;(不包括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)

(2).在省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;

(3).为学校、学院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。

(二)奖教金评选条件

1.模范遵守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符合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;

2.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,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;

3.立德树人、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,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;

4.积极参与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学生服务工作。

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1.填写并提交《上海赫尔森奖学奖教基金申请表》。各年级辅导员通过班会、宣传栏、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,让每位学生知晓,积极申报。

2.成立专门推评工作小组,公平、公正评选。

3.强化监督。对拟推荐候选的教师、学生名单进行公示(不少于3天)。 对有异议的情况反映,学院要及时予以信息反馈;对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,学院将取消其评奖资格、追回所授奖励。

4.拟申请的教师、学生须于128号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(含亲笔签名),教师到康复学院办公室,学生交辅导员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 

康复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11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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