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讯丨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获2020年度——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作者:教育发展基金会2021/08/14 02:06


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-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

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[2021]2号


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)及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)有关要求,2021年7月,共有7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“上海市2020年度——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”,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,可使捐赠方(企业、个人)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。名单如下:

1. 上海三思公益基金会

……

63. 上海木兰教育基金会

64.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65. 上海健康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
66. 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

67. 上海新泰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金会

……

特此公告。


上海市财政局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

上海市民政局

2021年7月20日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以及《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等的相关规定:

企业 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(年度利润总额,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)。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个人 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支出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。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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